骨組織引導再生術適用於多種情況,包括牙槽骨寬度不足、牙槽骨形態異常、骨窗或骨裂等問題。此外,在正畸手術中進行牙槽骨增厚,有助於保護牙齒,避免在移動過程中出現鬆動或牙齦退縮。總的來說,只要存在牙槽骨形態不良或骨缺損,都可以考慮骨組織引導再生術,以恢復牙槽骨的正常形態和功能。
骨組織引導再生術的禁忌症與牙周組織引導再生術的禁忌症相似。首先,一定要控制牙周炎,因為牙周炎患者的牙槽骨上存在細菌破壞和毒素積聚。如果牙槽骨上有過多的細菌或毒素,可能導致骨組織引導再生術失敗。因此,在進行骨組織引導再生術之前,必須先控制好牙周炎。
其次,長期服用骨質疏鬆藥物(如雙膦酸鹽)的患者也不適合進行骨組織引導再生術。一般需要停藥半年甚至一年後,手術才會相對安全。因為這類藥物會抑制患者的骨代謝,植入骨粉後無法成骨,甚至可能導致骨死。因此,骨組織引導再生術不適用於這類患者。
此外,短期內接受放化療或一些基礎疾病治療的患者(例如心絞痛、心肌梗死、腦梗等)以及植入物患者,一般建議觀察半年後,待生命體徵或其他疾病穩定後再進行骨組織引導再生術。
考慮到上述因素,確定適應症和禁忌症,可以確保骨組織引導再生術的安全和有效性。這些指導原則在臨床實踐中有重要意義,有助於醫生和患者做出明智的治療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