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治療的機制主要有兩種,其作用機理如下:
1、直接作用:放射線可以透過電離輻射直接對癌細胞的雙鏈DNA進行損傷,使細胞無法進行DNA複製,最終導致細胞死亡;
2、間接作用:放射線作用於癌細胞內的水分子,生成氧自由基,這些自由基對細胞具有較強的損傷作用。透過水分子間的相互反應,釋放出大量自由基,進而實現對癌細胞的殺傷作用。
放射治療通常透過直接作用和間接作用這兩種機制同時發揮作用,最終導致癌細胞的凋亡和壞死。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放射治療除了對癌細胞有殺傷作用外,也會對周圍的正常組織、器官和細胞造成相應的損傷。因此,在進行放射治療時,必須特別關注保護正常組織的問題,透過控制輻射劑量來最大程度地減少對正常組織的電離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