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進行腹水穿刺時,需要密切觀察病人的情況。放液的速度不宜過快,也不宜過多,首次放液量一般不應超過1000mL。如果在穿刺過程中發現病人出現頭暈、噁心、心悸、氣喘、脈搏加快、面色蒼白等症狀,應立即停止操作,並採取相應措施,如補充血容量、臥床休息等。
在腹腔穿刺放液中,除了初始放液量不超過1000mL外,其餘每次放液的量一般不應超過3000-6000mL。在進針過程中,應儘量避開腹壁下的動脈。如果抽出的腹腔積液呈血性,應留取標本後停止放液。對於肝硬化的患者,一次放置的腹腔積液量不應超過3000mL,以避免發生肝性腦病和電解質紊亂。
如果腹腔放液不暢,可以稍微移動或調整穿刺針的位置。對於穿刺積液較少的情況,可以藉助B超進行定位。對於腹腔積液較多的患者,為防止穿刺時可能出現滲漏,穿刺時應注意避免讓面板和腹膜的壁層位於同一條直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