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頸癌患者完成放療後的首次複查應在2-3周內進行,第二次複查則應在4-8周內進行。如果區域性病變仍然存在於這個時間段內,患者需要再接受1-2次內照射治療。之後,患者每3個月進行複查,持續3年,以確保病情的相對穩定。在此之後,每半年複查1次,堅持至5年後,降低頻率至每年1次。終身複查的目的是監測原發腫瘤的復發和轉移情況,並及早發現放射線誘發的第二個腫瘤。
複查過程中需要注意的是,患者需要在來院前禁食水,以便進行抽血檢查。抽血檢查的主要專案是腫瘤標記物SCC,該指標對宮頸癌具有相對敏感性和特異性,可用於判斷患者的預後和復發風險。透過監測SCC的變化,可以評估患者的治療效果和病情進展情況。因此,抽血檢查是複查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