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次空腹血糖測量結果為6.17mmol/L,雖未達到糖尿病的標準,但可視為空腹糖耐量異常現象。現今糖尿病的診斷標準為,在非應激情況下,若患者具備糖尿病的三多一少症狀(多飲、多尿、多食、消瘦)並伴隨著一次空腹血糖值超過7.0mmol/L或一次餐後2小時血糖值或隨機血糖值超過11.1mmol/L,則此情況可被確定為糖尿病。
當患者未出現糖尿病三多一少症狀時,須進行2次空腹血糖值測量,若兩次均超過7.0mmol/L或一次空腹血糖值超過7.0mmol/L且一次餐後或隨機血糖值超過11.1mmol/L,則診斷為糖尿病。若患者空腹血糖值超過正常值但未達到7.0mmol/L的標準,則需評估其OGTT(葡萄糖耐量試驗)結果,以明確糖負荷後血糖情況及其是否滿足糖尿病診斷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