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臟病患者的生育問題需要根據具體的病情來做出決定。一般而言,如果患者患有肺動脈狹窄、二尖瓣脫垂、動脈導管未閉等輕度先天性心臟病,並且內徑小於3毫米,或者曾經有房間隔缺損、室間隔缺損等但已經接受了手術治療,或者只是偶發性的室上性或室性早搏,並且進行心臟彩超檢查時顯示心臟結構正常,那麼她們可以照常生育,此時不會對懷孕和分娩造成影響。
然而,如果患者患有嚴重的房間隔缺損、室間隔缺損、動脈導管未閉等先天性心臟病,沒有經過手術治療,導致心臟的功能受到了嚴重影響,或者患有非梗阻性肥厚型心肌病、心臟瓣膜病、心律失常、急性心肌梗死等心臟疾病,那麼她們懷孕的風險非常大,不建議懷孕。
因此,對於那些有心臟疾病的患者,最重要的是在諮詢醫生後根據具體情況來制定個人化的生育計劃。許多患者可能需要準備多年的時間才能達到生育的條件,如接受手術治療或改善心臟功能,或者透過特定的藥物治療來緩解症狀。在此過程中,患者需要定期接受醫學檢查,以確保身體狀況符合懷孕的條件。最終,決定是否要生育需要綜合考慮孕期的病理變化和胎兒發育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