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液港是一種常用於腫瘤化療或靜脈補液的醫療裝置。輸液港留置的時間需要根據患者的情況進行客觀評估。如果在近期進行輸液港的護理過程中,患者的面板穿刺處沒有出現紅腫、疼痛等表現,輸液港透過彩超檢查也沒有出現血栓,患者沒有出現明顯的排異反應,那麼輸液港可留置10-15年。對於腫瘤晚期無法進食的患者來說,這是一種有效的能量補充方法。
然而,如果患者留置輸液港的過程中出現面板區域性瘙癢等過敏反應,輸液部位出現軟組織感染或是輸液港合併血栓形成等情況,建議在3天內行輸液港取出。因為輸液港留置時間過長可能引起嚴重的併發症。在使用輸液港時,務必遵照醫生的建議,並嚴密觀察患者的反應,及時發現異常情況並進行干預,以確保患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