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復位有兩種原則,解剖復位和功能復位。
1、解剖復位是將斷裂移位的骨頭放回到原來的位置,使其與之前的狀態完全相同。例如,如果骨折使骨頭錯開了2cm或對位錯位了1cm或2cm,將骨折恢復到原來的位置,就稱為解剖復位。解剖復位是一種按照解剖學標準或理想狀態進行復位的原則。
2、功能復位。功能復位透過手術操作或手法操作恢復大部分功能,即使沒有達到完全的解剖復位。例如,如果骨折錯開了3cm,復位了2cm,復位的骨頭能超過原來的2/3,也就是有2/3的骨頭已經恢復到原來的位置,就可以達到功能復位的標準。這是在骨科醫生治療骨折時需要遵循的原則。
總之,骨折復位的原則有兩種,解剖復位和功能復位。雖然解剖復位是一箇理想的狀態,但在特殊情況下,功能復位仍然是一種有效的骨折治療方式。在治療骨折時,骨科醫生需要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選擇適合的復位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