踝骨折若有輕微錯位,一般採用保守治療。但如果保守治療效果不佳,則需考慮手術干預,即切開復位並進行內固定治療。術後患肢需外固定石膏約一箇半月,並接受消炎鎮痛、活血化瘀、促進骨折癒合的藥物治療,如尼美舒利分散片、活血止痛膠囊、傷科接骨片。此外,應多攝入維生素、優質蛋白質和鈣質等有益於骨折癒合的食物。
除了藥物治療,患者在石膏外固定期間也需進行功能鍛鍊,以預防關節僵硬和肌肉萎縮的發生,有利於患肢功能的恢復。具體來說,需要進行踝關節的屈伸鍛鍊和小腿肌肉的鍛鍊。
在撤除石膏外固定後,應積極開展下肢功能鍛鍊,同時透過X線檢查確保骨折處已基本穩固,再進行下肢的非負重活動。在手術後三個月左右,可逐步進行下肢的負重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