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人採用干擾素治療的療程通常為一年。但在臨床上,病人對干擾素的反應和個體差異具有較大差異,因此需要在治療過程中不斷監測快速進行評估。由此,治療的效果和耐受性可以更好的得以瞭解。一般應每三個月和六個月進行一次評估,制定更好的治療方案。
對於治療效果較好的患者而言,如果沒有出現明顯的副作用或者治療所帶來的副作用可以得到耐受,會繼續實施治療。相反,如果治療效果不佳,例如治療過程中乙肝病毒DNA下降的幅度不大,乙肝的e抗原、表面抗原的下降沒有達到期望的效果預測。這說明治療效果不佳,需要停用干擾素並轉用核苷類抗病毒藥物。需要注意的是,不同抗病毒藥物有其療效和治療週期,還需要進行全面維護的治療過程,以達到預期的療效。
對於治療效果較好的患者而言,在治療一年時,e抗原和表面抗原下降的幅度達到預期,可能需要將療程繼續延長,仍使用干擾素,以實現更佳的治療目標。此時,病人需要繼續接受治療和評估。最終,得出的結果是在給定的條件下綜合考慮患者反應、治療的可能性和治療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等多方面因素,為病患提供最好的治療方案和完整的治療過程,使其達到最終的治療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