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結核的生存期因個體情況而異,無法一概而論。骨結核常見於脊柱,若能及時治療,清創,清除膿腫和血腫,預防脊髓壓迫,同時給予營養神經、改善迴圈、啟用血液迴圈的藥物,並進行規範的抗結核治療,那麼可以完全治癒,其並不危險,可能能夠延長患者的生存時間。
然而,如果骨結核病情嚴重,且同時合併肺結核,全身結核中毒症狀非常嚴重,而且未接受有效治療,那麼患者的生命可能面臨3個月或半年的危險。在這種情況下,骨結核的發展和感染對患者的健康構成重大威脅。因此,早期嚴格而規範的治療對於骨結核的完全康復非常重要。
總之,對於骨結核患者而言,透過及早、科學、規範的治療,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康復和生存的機會,使患者能夠活得更久、更健康。因此,在骨結核的治療中,早期發現病情並進行有效干預是至關重要的。醫生應根據患者的具體情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制定個性化的治療方案,以實現最佳的治療效果,幫助患者恢復正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