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癌的生存期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包括早期和晚期生存期的差異以及個體的體質。綜合治療後,早期胃癌的生存期可達5-10年以上。然而,一旦胃癌轉移到其他部位,就被視為晚期胃癌,其生存期可能只有一年、半年,甚至僅幾個月。
因此,除了接受綜合治療外,還應積極進行觀察和治療。如果患者的身體狀況允許,晚期胃癌患者可以考慮接受化療、靶向治療或生物免疫治療等方法。這些治療方法在延長患者生存期、提高生存質量方面有一定的積極作用。
因此,患有晚期胃癌的患者需要密切關注及早治療。此外,及早發現非晚期胃癌可有效延長患者生存期。依據個體情況制定恰當的治療方案,配合相關治療可出現其效果。對於經過合理治療並積極配合觀察的患者,仍有機會延長生存期,提高生活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