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R被用於恢復患者自主呼吸和自主迴圈,它是一種有效的緊急救援措施。如果心搏驟停發生,就需要立即進行CPR。因為如果沒有及時搶救,4-6分鐘後將會導致患者的腦和其他重要臟器組織不可逆轉的損傷,所以心臟停搏後必須立刻進行現場心肺復甦術,以便為進一步搶救爭取寶貴的時間。
如果發現患者沒有反應,沒有呼吸,救援者應立即撥打120急救電話,然後開始實施CPR。如果有條件,應立即進行電擊除顫。如果有多名救援者在現場,其中一人按步驟進行CPR,另一人撥打120急救電話,並取來除顫器進行電擊除顫。
在救助溺水或窒息性心臟驟停的患者時,救援者應該先進行5個週期的CPR,然後撥打120急救電話。現場的CPR應無間斷地進行,不要輕易決定停止復甦。
如果患者的呼吸和迴圈已恢復,可以停止CPR。或者,如果在常溫下進行了30分鐘以上的CPR後,患者仍然沒有心跳和自主呼吸,醫務人員到達現場後確認患者已經死亡,才可以停止復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