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微骨折需要休息的時期取決於患者的年齡和骨折的位置等因素。具體情況如下:
1、小腿等四肢骨折:對於這類輕微骨折,只需保守治療,使用石膏或支具固定骨折,通常固定約六週左右,骨折便可癒合。在此期間逐漸進行鍛鍊,大約需要三個月左右,患肢的功能就可以基本恢復正常。
2、脊柱輕微骨折:對於這類骨折,患者應臥床休息大約八週左右,然後逐漸進行功能鍛鍊。兒童的骨折癒合速度較快,通常在4-6周內就可以癒合,進而進行提早的功能鍛鍊。老年人的骨折癒合速度較慢,可能需要大約三個月或者更長的時間來恢復。
因此,輕微骨折需要休息的時期是基於綜合分析患者的年齡和骨折位置等因素來決定的。針對不同的個體情況,醫生會制定相應的治療方案,以促進骨折的癒合和功能的恢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