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風的辨證論治可以從以下五個方面考慮:
1、辨病期分為急性期、恢復期和後遺症期。急性期一般指發病後的前兩週,恢復期指發病後的兩週到半年內,後遺症期指發病半年後。
2、分中經絡和中臟腑,這兩個方面的關鍵在於判斷患者的神志是否清楚。如果患者一開始就出現肢體活動和語言障礙,那麼屬於中經絡;如果患者一開始就表現出神志方面的昏迷或其他症狀,那麼屬於中臟腑。
3、分閉證和脫證,閉證和脫證都屬於危重症。閉證的典型症狀是口噤不開、四肢筋強、無汗出,屬於實證;而脫證表現為手撒肢冷、四肢迴圈障礙、汗出等。
4、根據閉證的不同可分為陽閉和陰閉。
5、要判斷病情的順逆發展。如果患者一開始病情較重,但神志逐漸恢復,言語功能也得到改善,那麼病情往好的方向發展。如果患者一開始神志還算清楚,但由於病情加重,最終出現神志昏迷狀態,那麼屬於病情逆轉、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