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表明,對於已經剛剛流產完仍懷孕的情況,臨床上最好選擇藥物流產來終止妊娠。透過進行B超檢查,可以瞭解宮內懷孕的天數。若懷孕天數在5周到7周之間,並且沒有其他禁忌症,而且白帶常規、血常規、凝血時間和心電圖結果都正常的話,可以考慮進行藥物流產。在使用藥物流產時,建議在醫生的指導下進行,並且務必於第3天前往醫院服用藥物。
服藥後,通常在2到6小時內會排出妊娠產物。然而,如果在等待排出妊娠產物期間出現陰道流血增多,超過150毫升的情況,建議立即前往急診接受清宮手術。而如果流血量不多,並且已經排出了妊娠產物,建議在藥物流產後的第10天再次前往醫院進行B超複查,以瞭解子宮內是否已經清除乾淨,並且評估子宮收縮情況是否正常。這項複查非常重要,能夠確保妊娠終止的有效性。以此為依據,可以進行適當干預,保障患者的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