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況下,藥物流產不適用於懷孕30天的女性,而應在懷孕40天左右進行,且不能超過49天。在這個時間段內,透過B超檢查可以清晰地觀察到孕囊的存在,從而準確判斷孕囊是否位於子宮內還是子宮外。
如果在懷孕30天時盲目進行藥物流產,並且患者存在宮外孕的情況,使用米索前列醇可能會導致宮外孕破裂的風險。而在宮腔內懷孕時,因無法觀察到孕囊的存在,使用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後,患者可能會出現陰道流血,無法透過血液排查來確認是否存在孕囊,從而無法判斷藥物流產是否成功。
若患者的藥物流產失敗,在經過七天后進行複查時,可能會發現孕囊仍然在子宮內繼續生長,此時需要進行更進一步的清宮手術治療,這樣會耽誤患者的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