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於有生育能力的女性狼瘡患者,應該進行計劃生育。
2、最佳的妊娠時間應該在狼瘡病情穩定期,儘管不能保證疾病一直處於穩定期。需要強調的是,即使在穩定期之後的5-6個月內懷孕,仍有大約10%的患者會經歷狼瘡的惡化。
3、疾病惡化的可能性與疾病的嚴重程度有關,病情越輕,惡化的可能性越小。醫生必須瞭解系統性紅斑狼瘡患者保留懷孕的適應症。
4、在疾病活動期懷孕,特別是患有狼瘡性腎炎的患者,易於出現高血壓或產前子癇。
5、抗磷脂抗體陽性的女性流產率較高,應堅持長期使用低劑量的阿司匹林,或者使用肝素和/或潑尼松,並進行中藥辨證治療。
6、在整個孕期和產褥期,需要密切監測並積極治療。患者應該定期在系統性紅斑狼瘡專科門診和產科門診進行隨訪。
7、醫生應該注意系統性紅斑狼瘡的活動程度、妊娠併發症以及胎兒的發育情況,特別關注是否有死胎。需要定期檢查血液和尿液常規、血沉、C反應蛋白和補體,必要時進行免疫學方面的檢查。如果臨床症狀和實驗指標表明病情有進一步惡化的趨勢,應儘早勸止患者終止妊娠。
8、在以下情況下,如母親有無菌性髖關節壞死、產前子癇、胎兒窘迫、頭盆不稱、胎兒橫位等,應該進行剖宮產。
9、在臨產期的系統性紅斑狼瘡患者,應提前入住產科病房,加強病情觀察,在分娩時適當增加激素使用量,以免因過度疲勞導致病情惡化。
10、活動性疾病患者的早產率高達60%,其中30%的胎兒會出現宮內生長遲緩,因此需要重視新生兒的監護。
11、系統性紅斑狼瘡患者所生的嬰兒中,1%患有先天性心臟傳導阻滯,而抗RO/SSA和/或抗LA/SSB陽性的孕婦,嬰兒更容易患上先天性心臟傳導阻滯,發病率可達8.8%,應予以足夠重視。
12、服用潑尼松一般不會引起先天性畸形,但在早期妊娠時服用細胞毒藥物會增加先天性畸形的風險,因此需要避免使用免疫抑製劑。
隨著現代醫學的不斷進步,系統性紅斑狼瘡患者的生存率大大提高。同時,對於潛在的母嬰問題有了更深入的認識,透過積極的治療和指導,大多數狼瘡患者有機會享受母親的喜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