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中溺水時,透過在水下進行人工呼吸是不行的。
建議將溺水者拉到岸邊後再進行人工呼吸,開啟氣道,清除口鼻異物,並可進行口對鼻或鼻對口的人工呼吸。如果救護者能在將溺水者的頭部托出水面時,在水中立即進行口對口的人工呼吸,對於患者的心臟、大腦和肺部復甦都具有重要意義。
如果溺水者還有心跳並呈有節律,也可以僅進行人工呼吸。如果心跳停止,應在進行人工呼吸的同時進行胸外心臟按壓。胸外心臟按壓的正確位置是在胸骨的上2/3與下1/3的交界處。搶救者用手掌根部放置在上述位置,另一隻手掌交叉重疊在此手掌的背面,手指不應對患者的胸部施加壓力。按壓時要伸直雙肘,用肩膀的力量垂直向下,使胸骨下壓約3-4釐米,然後鬆開,但是手掌根部不要離開胸壁。按壓次數為每分鐘100次,胸外心臟按壓與人工呼吸的比例為15∶2,即連續按壓15次後進行2次人工呼吸。
在進行心肺復甦時,還應注意保護頸椎,避免頸部過度伸展、過度彎曲和旋轉活動。對於短時間搶救後心跳和呼吸沒有恢復的患者,不應輕易放棄,並且在轉院途中也應繼續進行搶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