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療是透過使用化學藥物治療全身,以殺死癌細胞的方法。一般情況下,延長化療週期並不受到建議,但是有些特殊情況是需要延長週期的,比如患者出現嚴重的骨髓抑制反應,或者噁心、嘔吐等反應,不能耐受化療。然而,延長時間過長會導致化療效果打折扣,也會減弱化療對癌細胞的殺滅作用。因此,通常情況下,化療週期延長至一週左右即可。
化療是一種全身性的治療,能夠殺死體內大部分癌細胞。不過,一次化療只能殺死70%-80%的癌細胞,剩餘的癌細胞在一定的週期內會再生併發展。因此,需要間隔一定的時間再進行第二次化療。現在常用的方案是三週或四周方案,即二次化療之間間隔21天或28天。
因為癌細胞不斷地進化、分裂,化療也需要不斷地更新、改進。近年來,許多化療新藥的湧現,給癌症治療帶來了新的希望。然而,化療仍然是癌症治療的一項重要手段,配合手術、放療等治療方法可以收到更好的效果。因此,不僅需要醫生的正確治療方案,也需要患者的全面協調配合,共同抗擊癌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