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臨床上對器官移植的排斥反應一般進行分類,並按其不同特點採取相應處理方法。按照排斥反應的型別,分類包括急性排斥反應、超急性排斥反應、加速性排斥反應、亞臨床性排斥反應和慢性排斥反應;按照排斥反應的機理,可分為體液性排斥反應和細胞性排斥反應。
超急性排斥反應是由於體內預存抗體識別抗原,而導致移植物在術後短時間內發生缺血、血栓以及急性壞死,無法逆轉,常常需要切除移植物。加速性排斥反應的治療比較困難,最終可能需要將移植物切除;而急性排斥反應通常在移植手術後的半年內發生,也可能出現於任何時刻,但是超過80%的急性排斥反應可以被逆轉。
不過,慢性排斥反應目前沒有特別好的治療方法,而且常常需要5-6年甚至10年以上才會出現慢性移植物腎病。因此,需要針對不同型別的排斥反應採取相應的治療方法,並繼續研究新的治療方法,以提高器官移植的成功率和長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