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視眼度數為500度,散光度數為300度,配鏡應根據驗光結果進行。儘管近視度數為500度屬於中度近視,但散光度數為300度已經是非常高的。
在試戴眼鏡過程中,可以相應調整散光。若散光度數為300度,患者感覺異像、模糊和眼不適,可適當降低散光度數。當然,若患者矯正視力無法達到1.0,還可適當增加近視眼度數。
試戴過程中,即應透過最低的近視度數和最低的散光度數以確保患者獲得清晰的矯正視力。一般而言,達到1.0的矯正視力是相對合理的標準。若眼不適、異像、地面有凹凸感或頭暈等不適感消失,可開具配鏡單並配鏡。
對於近視度數500度散光度數300度的患者,應定期到眼科醫院複診。複診主要包括驗光、檢查眼鏡磨損情況,並在需要更換眼鏡時按時進行更換。此外,還應進行相應的眼底檢查,以防止眼底相關併發症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