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早期乳腺癌來說,有些情況下是需要進行化療的。早期乳腺癌是否需要化療與患者的年齡、激素受體表達情況、復發風險評估等密切相關。
如果患者存在不良預後因素,比如年齡較輕、復發風險評估為中高危、激素受體陰性、有淋巴結轉移等,即使是早期乳腺癌,術後也需要接受輔助化療。
只有當乳腺腫瘤較小,沒有區域性淋巴結轉移、脈管癌栓和神經侵犯,同時激素受體陽性表達、復發風險評估為低危復發的情況下,術後才可能只需要內分泌治療,而無需進行化療。
對於那些需要內分泌治療而不需要化療的患者,需要進行嚴格的適應症評估,以避免錯過最佳化療時機,導致病情延誤。化療的時間也因不同患者而異。
一般情況下,早期乳腺癌化療需要進行4-6次,中晚期乳腺癌則需要進行8次化療,這可能需要大約半年的時間。常見的方案是每3周進行一次化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