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診斷肺結核的方法有多種途徑。
首先,對於菌陽肺結核,可以透過鏡檢法觀察經特殊處理後的痰液,尋找結核分枝桿菌。一旦發現結核分枝桿菌存在,即可確診為菌陽肺結核。
其次,如果患者的影像學表現與陽性或強陽性的PPD試驗結果相符,或者γ干擾素釋放試驗結果為陽性,或者在支氣管鏡檢查及病理學檢查中發現結核菌,也可以作為診斷肺結核的依據。
此外,如果支氣管鏡檢查所得的灌洗液經基因學或細菌學檢查結果均為陽性,則可以明確診斷為肺結核。
對於普通型肺結核,治療效果可以透過以下幾個方面來評估:
首先,症狀的緩解。如果患者原本有咳嗽、咳痰、發熱等症狀,在抗結核治療後這些症狀有所減輕或消失,可以說明病情在好轉。
其次,胸部CT檢查。如果治療前的CT顯示多箇病灶或病情比較嚴重,治療20天或1個月後複查胸部CT,如果病灶侷限,炎症減退,說明治療有效。
最後,實驗室檢查中最常用的是血沉。如果血沉速度較快,表明結核病處於活動期。經過治療,血沉逐漸下降,甚至恢復到正常水平,也能反映結核病好轉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