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磁共振(MRI)是一種無放射性的檢查方法,在備孕期間可以安全進行。即使在懷孕期間出現問題,許多女性也需要進行核磁共振檢查。通常情況下,在懷孕20周之後出現問題時,可以考慮進行核磁檢查,包括檢查胎盤問題、胎兒問題或者腫瘤。個別情況下,在懷孕18周之後也可以進行核磁共振。與計算機斷層掃描(CT)不同,核磁共振對胎兒的影響很小,並且不具有放射性,因此在早孕期進行核磁共振通常不會產生任何影響。然而,早孕期是胎兒快速發育的時期,因此即使沒有危害,也應避免隨意進行核磁共振檢查。
綜上所述,一般來說,在懷孕20周之後,即懷孕5個月之後,只有在必要情況下才需要進行核磁共振檢查。在其他情況下,一般可以透過B超檢查來獲得必要的資訊,因為B超對胎兒的影響更小。同時,如果確實需要進行核磁共振檢查,應選擇普通核磁共振檢查,如平掃,儘量避免使用增強劑,以減少發生意外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