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患者在接受復位固定系統治療後,可以服用口服接骨藥物來促進骨折的癒合。具體口服時間的確定主要取決於骨折的程度和患者個人的情況。通常來說,口服接骨藥物的週期為6-12周。這是因為骨折的癒合過程可以分為3個階段:血腫機化期(大約持續2-4周)、骨痂形成期(大約持續6-8周)和骨痂塑形期。
口服接骨藥物在骨痂形成階段起到促進癒合的作用。隨著骨痂的逐漸硬化和骨骼強度的增加,口服接骨藥物的使用就不再必要了。然而,每個人的骨折情況不同,所以簡單骨折和粉碎骨折的癒合時間也會有所不同。另外,患有骨質疏鬆症的患者和青壯年患者的癒合時間也存在差異,這進一步影響了口服接骨藥物的使用時間。
綜上所述,口服接骨藥物的使用時間因患者個體差異而異。醫生會根據具體情況來決定是否延長或縮短藥物的使用週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