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心力衰竭的分期有多種方法,其中最常用的一種是紐約心功能分級,分為四個級別,具體如下:
1.Ⅰ級:指在一般的體力活動中沒有任何限制,沒有氣短或呼吸急促等症狀。
2.Ⅱ級:指在一般情況下只有在進行較重的體力活動時才會明顯受到限制,日常活動並沒有明顯的氣短症狀。
3.以Ⅲ級為界,即輕度活動也能明顯引起心慌氣短等不適。
4.Ⅳ級:更為嚴重,指即使在休息時也會出現心慌氣短的表現。紐約心功能分級是慢性心衰的常見分級方法。
美國根據最新的疾病發展狀態,又提出了A、B、C、D的分級方法。實際上,Ⅲ級和Ⅳ級相當於C和D級別,具體如下:
1.A期:指患者存在一些易患因素,比如高血壓、糖尿病、冠心病,但目前沒有心臟結構的改變,也沒有心衰的表現。
2.B期:指患者已經有心臟結構的改變,如心臟擴大、瓣膜病、風心病,但患者臨床上仍然沒有心衰症狀。
3.C期:開始出現明顯的心力衰竭臨床症狀,相當於前述紐約心功能分級的Ⅲ、Ⅳ級階段。
4.D期:常規治療效果較差,屬於難治性心力衰竭,需要採用較先進的技術和輔助治療方法,被稱為難治性心力衰竭D期。
因此,目前臨床上常用這兩種分類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