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時間延長的原因主要是由於凝血異常引起的。
首先,肝功能異常會導致凝血酶的產生減少以及產生質量下降,從而延長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時間。其次,某些藥物的使用也是原因之一,例如抗凝藥物如肝素、低分子肝素和依諾肝素。再者,口服藥物也可能導致活化部分凝血酶原時間偏高。因此,在使用抗凝藥物時,必須監測凝血功能,特別是活化部分凝血活酶原時間的數值。一般來說,當活化部分凝血活酶原時間超過正常值的1.5倍時,需要停用抗凝藥物。因為如果活化部分凝血活酶原時間過長,會增加出血的風險。
因此,在使用抗凝藥物和溶栓藥物時都應定期監測凝血功能。特別是在使用藥物的第1天、第3天和第5天要進行凝血功能監測,一旦發現問題,必須及時進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