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是一種原料藥,臨床上常用的布洛芬製劑包括布洛芬片、布洛芬緩釋膠囊、布洛芬顆粒和布洛芬幹混懸劑。不論布洛芬製劑過期多久,都不建議再食用。
布洛芬製劑的主要成分是布洛芬,屬於非甾體抗炎、鎮痛藥。它可用於緩解輕至中度疼痛,如頭痛、關節痛、偏頭痛、牙痛、肌肉痛、神經痛和痛經,也可用於普通感冒或流感引起的發熱。其主要透過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產生鎮痛和抗炎作用,同時透過干擾下丘腦體溫調節中樞起到解熱作用。
一旦布洛芬製劑過期,無論時間長短,都不建議繼續使用。這不僅適用於布洛芬製劑,也適用於其他藥物。過期後,藥物成分可能發生變化,並自身開始分解,相應的治療效果也會降低。過期藥物可能影響藥物的解熱和鎮痛效果,導致更多的副作用,如噁心、嘔吐等不適症狀,對健康產生一定危害,並可能引起胃腸道刺激,導致胃部燒灼感等不良反應。
當出現不適症狀需要服用布洛芬製劑時,務必遵循醫生的建議使用沒有超過保質期的藥物。如果不小心食用了過期藥物並出現噁心、嘔吐等不適症狀,建議立即就醫,前往急診科進行完善的血常規、胃鏡等檢查以明確診斷,並按醫囑積極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