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孕婦而言,低血壓是否需要處理主要取決於是否有其他併發症狀,例如乏力、胸悶、氣短甚至暈厥。如果沒有不適症狀,則無需處理,對孕婦和胎兒影響較小。但若出現頭暈、乏力、胸悶、心慌甚至暈厥等症狀,應及時處理。
首先,要排除體位性低血壓的可能。患者避免長時間或過快地站立,並進行適宜的運動,例如下蹲、站立,開始時緩慢逐漸增加運動量。保持規律飲食和充足睡眠,避免過度捱餓。若血壓確實較低,特別是收縮壓低於70mmHg、舒張壓低於45mmHg,應及時就醫,並遵循醫生的指導。
孕婦低血壓可分為生理性低血壓和病理性低血壓。生理性低血壓可能由於休息不足、長時間站立、睡眠不足以及過度勞累等原因引起,透過調整生活方式和糾正不良習慣進行糾正。而病理性低血壓則由過敏、休克和心血管疾病等引起,需要進行病因治療。
嚴重的孕婦低血壓可能導致胎兒窘迫、發育不良甚至流產。如果孕婦暈厥,可能會自發發生傷害,如摔傷等情況。因此,對於孕婦低血壓的處理需要及時進行,以預防併發症的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