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對於癌症的病因還沒有完全瞭解,但已經明確了一些因素。
首先,不良的生活習慣是導致癌症的一箇重要因素,比如吸菸、大量攝入烈性酒、高能量和高脂肪的飲食,以及飲用水的汙染和食物變質等。
其次,環境中存在化學物質或物理因素,透過體表、呼吸道或消化道進入人體,從而誘發癌症。
第三,生物因素也可以在一定條件下致癌,通常是由病毒引起的。
第四,創傷和區域性慢性炎症刺激,如燒傷、疤痕或面板慢性潰瘍,也可能導致癌變。
第五,某些醫學檢查和治療方法也存在致癌的可能性。
第六,直接遺傳的腫瘤只是少數,大多數遺傳因素只是增加了機體發生腫瘤的傾向和對致癌因子的敏感性。
第七,先天和後天的免疫缺陷也易於導致惡性腫瘤的發生。
最後,體內激素異常也是癌症發生的一箇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