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壓疾病在產後12周內可恢復正常,如果血壓升高時間超過這個時間點,或者被診斷為慢性高血壓。妊娠期高血壓也可能在產後繼續存在,或者在產後初次出現高血壓,甚至產生子癇前期或子癇。雖然產後新發的高血壓沒有被歸為妊娠期高血壓,但仍需引起重視。
當血壓持續大於150/100mmHg時,建議進行降壓治療。同樣,在重度子癇前期和子癇的情況下,除了進行降壓治療,還應該使用硫酸鎂。出院前,患有高血壓疾病的患者仍需口服降壓藥,並定期監測血壓以調整藥物劑量。如果6周後血壓仍未恢復正常,則應在12周後再次檢查血壓,以排除慢性高血壓病,並建議進行內科會診。對於出院前尿蛋白仍呈陽性的患者,應定期門診檢查尿常規,以排除腎臟疾病。重度子癇前期患者在遠期可能會增加患高血壓腎病和血栓風險,因此產後需要定期複查蛋白和血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