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接受長期放化療的患者,通常會推薦在6-8周後進行手術。這是因為放化療結束後,周圍組織(包括腫瘤組織)會經歷水腫期,這會導致手術視野不清晰,增加手術的難度,同時也會增加吻合口瘻的風險。而在手術後的6-8周內,腫瘤組織已經明顯退縮,放療也得到了明顯吸收,手術的風險和難度大大降低,對患者的預後也非常有利。
但一些患者可能會擔心放療後等待6-8周進行手術是否會加重病情。針對這種情況,通常會建議患者在放療後再休息2周,並進行一次間隔化療。在間隔化療後,推薦患者在放療結束的6-8周時諮詢外科醫生進行根治性手術。如果在手術前進行了短期放療(共5次,手術1周後),當然,在手術前還需要對患者進行全面評估,包括血液化驗、心肺功能測定、腹盆腔增強CT或核磁共振、腸鏡和營養狀況等評估。如果檢查結果顯示腫瘤收縮,各項檢查結果滿意,且符合手術要求,患者就可以進行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