腦梗塞的介入治療可以分為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是超早期治療。對於超早期治療而言,時間越早越有利。不論是靜脈溶栓還是動脈取栓,都應該儘快進行介入治療。在超早期治療中,必須爭分奪秒,不能錯過治療的時間視窗。早期治療能夠最大程度地減少腦卒中患者的神經損傷程度。
第二種情況是對於擇期手術的介入治療。當缺血性腦血管病導致大血管狹窄時,介入治療是必要的,比如患者出現了短暫、輕微的腦缺血癥狀或小面積的卒中後,可以進行介入治療。對於輕微的症狀,表現為短暫性腦血管發作,或者卒中面積較小的患者,治療可以在發病後的2周內進行。然而,對於梗塞面積較大的患者,介入治療需要謹慎,因為早期治療容易引發高灌注反應,導致患者水腫和出血。在這種情況下,一般建議在發病後的3周之後進行治療,相對而言更為安全。
總結起來,對於腦梗塞的介入治療,超早期治療越早越好。而對於擇期手術而言,對於症狀較輕微的患者,治療可以在發病後的2周內進行。然而,對於梗塞面積較大的患者,建議在發病後的3周之後進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