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體療法是一種透過多種途徑補液或控制液體攝入,維持人體體液平衡的治療方法。給藥常用口服、胃管或靜脈注射,但除非病情需要或醫生建議,應儘量避免使用液體療法。脫水補液量應根據脫水程度決定,補液種類需根據脫水性質選擇。
補液的原則有先快後慢、先濃後淡、先鹽後糖、見尿補鉀。對於嚴重的脫水、失血性休克、嚴重酸中毒等,應在第一天的24小時內補充失去的液體量,即失多補多的原則。此外,補液的黃金時間為第一天,因此應儘早、儘快開始補液。
液體療法的注意事項包括:①注意補液方式,應根據患者身體情況進行選擇;②注意觀察患者的液體平衡狀態,定期監測體重、尿量、尿比重等指標;③注意液體質量,應避免全血容量過大或過小、血鈉過低或過高等情況的發生;④注意不良反應,如過度水腫、靜脈炎、血流感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