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的治療與康復一直是臨床關注的重點。在治療骨折的過程中,手術是常規的治療方法之一,其目的是恢復骨折的對位對線關係並提供充分的穩定結構,創造條件幫助骨折自行癒合。
1、對於髖關節骨折,如果骨折沒有明顯移位,醫生可以選擇保守治療的方式,不必進行手術,通常在4-6周之後,骨折就能夠自行癒合。
2、對於那些存在較大移位或涉及關節部位的骨折,如股骨頸骨折和轉子部骨折等,進行切實的固定或手術治療是必不可少的。由於髖關節是連線上身和下身的關節之一,因此必須提供穩定的固定條件,特別是對於移位較大的骨折必須進行手術治療。否則,骨折可能會癒合不良或者完全不癒合,引發一系列嚴重併發症,如畸形癒合,慢性疼痛,甚至影響行動功能等。
總之,對於骨折治療方案的制定,應根據患者病情和具體情況作出決策,權衡手術和非手術治療的優劣,以決定最適合患者的治療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