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節月經的藥物一般在月經開始的第五天開始服用最為適宜。如果是進行人工週期調節,雌孕激素口服藥物應該在月經開始的第五天起開始使用。在服藥過程中,需要確保固定的時間和劑量,不能漏服,否則可能出現藥物撤退性出血的情況。
如果採用孕激素進行月經調節,應該在月經的後半期開始服用,一般口服12-14天,以達到調節月經的效果。對於月經不規律、持續出血的情況,可以隨時服用調節月經的藥物來實施止血和調節。
對於年齡在40歲以上的女性,如果出現多次陰道流血的情況,內膜厚度較大,建議在服用調節月經藥物之前,最好進行診斷性刮宮。這樣能夠確認子宮內膜沒有癌變的風險,並且在確認安全的情況下才能繼續使用調節月經的藥物來進行月經調節和止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