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孕婦服用抗癲癇藥物會顯著增加先天性畸形的發生率,但如果不使用抗癲癇藥物,癲癇發作,特別是全身驚厥性發作或強直-陣攣發作,則有可能對母體造成外傷、流產甚至更嚴重的後果。癲癇發作對胎兒的影響遠遠超過抗癲癇藥物引起畸形的危險性。
對於決心要生育的癲癇患者,妊娠期仍需要繼續抗癲癇藥物的治療。大多數患者在專科醫生的指導下,當癲癇得到較好控制後,可以正常妊娠和分娩。
對於有生育計劃的癲癇女性患者,應該遵循基本的治療原則,即選擇對病情最有效且耐受性最好的藥物。在病情允許的情況下,儘可能使用低劑量的單一藥物進行治療,或者儘量減少使用藥物的種類,將致畸風險高的藥物換成較為安全的藥物。如果患者已經懷孕,就不再建議改變藥物。患者必須具備2年以上沒有癲癇發作的條件,才能考慮逐漸停藥,並且必須嚴格遵循普通癲癇患者停藥的基本原則。
許多患者擔心癲癇會遺傳給下一代。癲癇並非遺傳病,但是癲癇有遺傳因素,當受到誘發因素時可能會發作。癲癇的遺傳評估除了調查家族史外,還應進行基因和染色體篩查,以提高診斷的準確性。
如果癲癇患者的父母一方或雙方都有癲癇,並且患者本人也曾生過患有癲癇的子女,那麼患者不宜再生育。如果沒有癲癇家族史,則患者除了進行常規的產前檢查外,還應定期就診,以便更快地控制癲癇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