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以上的女性不宜使用緊急避孕藥,無論是哪一種,都不建議患者使用。原因在於使用緊急避孕藥後,存在損傷肝腎功能以及增加形成血栓的風險。這些風險遠遠超過患者懷孕後進行流產的風險,嚴重時甚至可能危及生命。因此,建議40歲以上的女性不要使用緊急避孕藥。
如果患者發生非保護性性生活,年齡超過40歲,無妊娠計劃,又害怕進行流產手術,那麼可以選擇宮腔內放置節育環。在性生活後的120小時內放置宮腔內節育環,可起到避孕效果。一旦患者選擇不取下節育環,就能實現永久避孕效果。等患者絕經後,可以再將節育環取出,以達到一勞永逸的效果。因此,對於40歲以上的女性來說,宮腔內放置節育環是緊急避孕的首選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