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的分類不一定代表晚期病情。乳腺癌的分類是根據乳腺超聲檢查、鉬靶檢查和磁共振報告上所採用的BI-RADS評價系統進行的,它用於評估乳腺疾病的良性和惡性程度,分為0-6級。
“6類”表示已經經過病理學檢查證實為乳腺癌的概念,而晚期乳腺癌則是指乳腺癌的分期概念。因此,乳腺癌被分為“6類”並不意味著一定是晚期乳腺癌,它也可能是早期或中晚期乳腺癌。
乳腺癌的分期採用TNM分期系統,分為一到四期。一、二期乳腺癌屬於早期乳腺癌,這種情況下,腫瘤通常較小,淋巴結沒有轉移或只有區域性淋巴結轉移,且轉移數量較少。對於早期乳腺癌,可以進行規範化的手術治療、內分泌治療和化療,患者的總體5年生存率可達到90%以上。即使在復發後進行相應治療,患者也可以獲得很長時間的生存期。
晚期乳腺癌指的是腫瘤已經向其他遠處器官轉移,處於臨床上不可治癒的階段。對於這部分患者,主要依靠全身治療來延長生存時間,並提高生活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