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手術後在5年內,仍需要進行化療和內分泌藥物治療。具體選擇哪種藥物治療主要根據患者的年齡、病理型別、分子分型、復發風險度評估情況和臨床分期等進行決策。
對於激素受體陰性表達高復發風險的患者,手術後需要進行6-8個療程的系統化療,必要時還需要放療,無需內分泌治療。而激素受體陽性表達的患者,在進行規範化化療的同時,還需要進行內分泌治療。
對於絕經前的女性患者,可以輔助使用三苯氧胺等內分泌藥物。而絕經後的女性患者則可以使用芳香化酶抑製劑,如瑞德寧等。內分泌治療是一箇長期過程,通常需要持續治療超過5年,患者應堅持治療,不可中斷。
HER-2陽性乳腺癌患者在手術治療後,可以選擇靶向治療,甚至進行雙靶向治療。特別是對於淋巴結陽性或激素受體陰性的高復發風險患者,這種治療方案可以顯著提高治療效果,使復發和死亡率大幅度下降約2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