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轉移到肝臟,或者其他惡性腫瘤出現肝轉移都不具有傳染性。這些轉移是指癌細胞透過血液傳播到肝臟內,繼續增長,並形成與原發病灶相似的多箇病灶。因此,可以明確這是轉移而非傳染。
傳染是指由肝炎病毒引起的肝炎,可以透過消化道和血液途徑傳染給他人。乳腺癌轉移到肝臟表示乳腺癌已經進入臨床IV期,也就是晚期。晚期乳腺癌基本上無法治癒,患者的存活時間不確定,具體的存活時間需要透過患者和醫生共同努力來延長。
對於晚期乳腺癌患者而言,在接受治療後的中位生存期為2-3年。一些大規模資料分析研究表明,肝臟轉移患者的平均生存期約為10個月左右。然而,乳腺癌轉移到肝臟並不意味著沒有希望。患者應保持心情愉快,避免負面情緒,積極配合進行放療、化療和靶向治療,以獲得更好的生存期和提高生活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