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早期的化療需求與患者年齡、激素受體表達情況以及復發風險度評估等密不可分。只有在乳腺癌腫瘤較小、無區域性淋巴結轉移、無脈管癌栓、無神經侵犯、激素受體陽性表達且復發風險度評估為低危的情況下,手術後才需要進行內分泌治療,而不需要化療。
然而,對於存在不良預後因素的患者,例如年輕年齡、復發風險度評估為中高危、激素受體陰性、有淋巴結轉移的早期乳腺癌患者,手術後仍需要進行輔助化療。僅需要內分泌治療而不需要化療的患者需進行嚴格的適應性評估,以避免錯過最佳化療時機而延誤病情。
化療的時間也因患者不同而有所差異。一般情況下,早期乳腺癌的化療需要進行4-6次,而中晚期乳腺癌則需要進行8次化療,時間可能需要半年左右。通常情況下,化療週期為每3週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