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的臨床分期一般為Ⅰ-Ⅲ期,若無淋巴結轉移,則預後通常較好,複發率較低。淋巴結轉移情況和腫瘤最大徑的大小是判斷臨床分期的主要依據。
當腫瘤最大徑≤2cm時,臨床分期為Ⅰ期;若腫瘤介於2-5cm之間,則臨床分期為Ⅱ期;若腫瘤>5cm,或不論腫瘤大小,只要腫瘤侵及面板,或面板出現潰瘍和結節,臨床分期即為Ⅲ期。不同分期的乳腺癌複發率也不同。
Ⅰ-Ⅱ期乳腺癌屬於早期,若能及時進行根治手術並規範化化療,5年複發率僅約為10%,10年複發率約為30%,有些甚至可以完全治癒。若為Ⅲ期乳腺癌,腫瘤較大,有時需要先進行新輔助治療,使腫瘤縮小,然後再進行手術治療和術後輔助治療,Ⅲ期乳腺癌的複發率約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