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風溼病學會於1997年修訂了一套系統性紅斑狼瘡的診斷標準,該標準主要基於臨床表現、症狀體徵和免疫學指標。具體診斷標準如下:
1.頰部紅斑:特指兩顴骨面板表面上固定的紅斑,可為扁平狀或凸起於面板表面。
2.面板表現:指片狀高於面板的紅斑。
3.光過敏:患者對日光有明顯反應,在暴露於陽光下後會出現面板皮疹。
4.口腔潰瘍:包括口腔或鼻咽部的潰瘍。
5.關節炎:主要累及四肢關節,表現為紅腫、壓痛,有時伴有關節腔積液。
6.漿膜炎:包括胸膜炎或心包炎。
7.腎臟改變:24小時尿蛋白定量大於0.5g,或尿常規中尿蛋白定性為(++)以上,同時也包括尿中出現管型。
8.神經系統病變:包括癲癇發作或精神病症狀,但需排除藥物或已知的代謝紊亂所致。
9.醫學疾病:包括溶血性貧血、白細胞減少和血小板減少。
10.免疫學異常:存在特異性的自身抗體陽性,包括雙鏈DNA抗體或Sm抗體陽性,以及最近出現的抗磷脂抗體陽性。
11.抗核抗體:根據最新診斷標準,抗核抗體ANA大於1:80的陽性成為入選指標,但需排除藥物引起的藥物性狼瘡。
以上就是系統性紅斑狼瘡的11條診斷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