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毒攜帶者是指乙肝表面抗原陽性,但是在影像學檢查完全正常,肝功能以及生化檢查完全正常的情況下,不管乙肝病毒的DNA含量多少,通常不需要使用藥物進行治療。
這種情況下,患者正處於乙肝的免疫耐受期,臨床上沒有任何症狀,化驗結果也是正常的。儘管此時病毒存在,但是時間可能會持續很久,或者會隨時爆發。因此,需要每半年到一年進行一次全面的體檢,包括肝功能、乙肝五項、甲胎蛋白、乙肝病毒DNA和肝臟的彩超等檢查。
如果持續小於3個標準單位(mIU/mL)的陽性或者是大於3個標準單位的乙肝病毒攜帶者,在這種情況下還是不需要使用任何藥物進行治療。但是如果肝功能出現問題,影像學檢查顯示肝臟明顯炎症,或者有明確的家族乙肝肝硬化、肝癌病史,以及年齡較大,可以提前進行抗病毒治療,以延緩肝硬化和肝纖維化的進展,並減少肝癌發生的風險。
對於抗病毒藥物的選擇,建議前往正規的專業傳染病醫院進行個體化治療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