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患者低熱的體溫達到了38℃,並且沒有出現明顯的併發症,比如感染性休克、腦部損傷、脫水或者嚴重的電解質紊亂,那麼就不需要使用退熱藥物來處理,只需要保持水電解質平衡即可,也不需要對發熱進行干預。
當體溫達到38℃出現發熱時,就需要及時去醫院進行檢查,明確病因,並給予因果治療。使用退熱藥物會干擾對發熱型別的判斷,掩蓋體溫與脈搏之間的關係,不僅會影響診斷和預後的評估,還會影響治療效果的評估。
發熱被認為是機體重要的防禦機制,無論是物理降溫還是藥物退熱,都會減少或消除炎性介質的合成,從而削弱機體的防禦功能。
此外,退熱治療還可能引起不良反應。物理降溫透過面板的熱傳導、對流和蒸發作用加速熱量的散失,可能引起寒顫、血管收縮、冠狀動脈痙攣和反射性低體溫。
使用退熱藥物會造成體溫迅速下降,伴有大量出汗,容易導致虛脫或休克。同時,退熱藥物常常具有一定的肝腎毒性,存在著胃腸道出血的風險。
因此,當患者出現38℃的低熱時,不需要使用退熱藥物,只需要就醫進行病因查明並進行鍼對性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