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人的體溫一般在36℃-37℃之間,以口腔溫度為標準。根據發熱程度的不同,可以將體溫分為低熱(37.5℃-38℃)、中度發熱(38℃-39℃)、高熱(39℃-41℃)和超高熱(41℃以上)四種情況。
正常人的體溫會因為個體差異和內外因素的影響而有所波動。24小時內,下午的體溫會稍高於早晨,而凌晨2點至6點的體溫最低,下午2點至6點的體溫最高。劇烈運動、勞動或進餐後,體溫也會稍有升高,但一般波動範圍不會超過1℃。
婦女在月經前和妊娠期,體溫可能會稍高於正常。而老年人由於基礎代謝率較低,體溫相對比青壯年稍低。此外,在高溫環境下,體溫也可能稍有升高。
正常人的體溫受到體溫調節中樞的調控,並透過神經和體液因素的作用,使產熱和散熱過程保持動態平衡,以維持體溫在相對恆定的範圍內。當機體受到致熱原的影響或發生各種原因導致體溫調節中樞功能障礙時,體溫會升高超出正常範圍,這就被稱為發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