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口腔溫度標準,體溫的程度可以分為不同級別,即低熱體溫為37.3℃-38℃,中度發熱體溫為38.1℃-39℃,高熱體溫為39.1℃-41℃,超高熱體溫則指41℃以上。
在臨床實踐中,可以透過測量口腔、腋下或直腸的體溫來判斷是否發熱。其中,口腔和直腸探測需持續5分鐘,而腋下則需持續10分鐘。發熱可分為感染性發熱和非感染性發熱,其中感染性發熱最為常見。
正常人體溫受體溫調節中樞的調節,透過神經和體液因素維持產熱和散熱的動態平衡,使體溫保持在相對恆定的範圍內。當機體受到致熱因素的作用或由於各種原因導致體溫調節中樞功能障礙時,體溫會升高超出正常範圍,這就是發熱的表現。
在正常情況下,人體的產熱和散熱保持動態平衡。如果由於各種原因導致產熱增加或散熱減少,就會出現發熱的情況。
正常人的體溫在個體之間略有差異,並受機體內外因素的影響而出現輕微波動。一般而言,下午的體溫稍高於早晨的體溫。劇烈運動、勞動或進餐後,體溫也可能稍微升高,但通常波動範圍不超過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