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癒合受多種因素的影響,其中包括骨折部位、骨折程度、年齡和營養狀況等。骨折癒合的初期為4-6周,臨床上將骨折癒合正常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血腫機化期,從骨折發生後的6-8小時內,血液引起的血腫形成血凝塊,然後透過細胞吞噬和纖維細胞的介入,逐漸發展為肉芽組織。這個階段通常需要2-3周的時間。
第二階段是原始骨痂形成期,在血腫機化期過後,透過人體的骨代謝和骨化過程,新生骨逐步形成原始骨痂。
第三階段是骨痂改造塑形期,通常需要1-2年的時間。在此期間,骨折癒合達到最長。
實際上,臨床上對於骨折預後的評估主要依據以下標準:區域性無壓痛、叩擊痛和異常活動,X線片上顯示骨折線模糊,並且有連續的骨痂透過骨折線。此外,在解除固定的情況下,上肢能夠平舉1公斤達到1分鐘,下肢不藉助柺杖平地連續步行3分鐘,且步數不少於30步,這些都是判斷骨折臨床癒合的考慮因素。